渔民非法捕捞螃蜞并销售,不起诉后他们成为“护江使者”

发表时间: 2021-11-21 21:04

螃蜞学名相手蟹,是一种成群栖息于长江岸滩边的小型蟹类,因为它口感非常的丰富,长江禁渔期间仍然被人捕捞售卖。经调查,2020年4月27日至8月19日期间,陈某、丁某等十人在王某的组织安排下,在长江张家港段多次捕捞螃蜞并出售获利。2020年8月,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长江生态保护专业化办案团队受理了这起特殊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

然而接下来的实地走访和案情分析,让办案团队的检察官们犯了难。看到这些平均年龄超过60岁的犯罪嫌疑人时,检察官遇到了情理和法理的冲突。长江保护是一项必须严格执行的国家政策,但捕捞螃蜞又是很多江边渔民的生计来源。经过办案团队的不断努力,案情终于理清,检察官们认为不能满足于案件捕了诉了,而是要多想一步,多走一步。

考虑到涉案老人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小等因素,苏州市检察院联合张家港市检察院在长江边针对10名犯罪嫌疑人拟作不起诉召开公开听证会,并邀请村民代表和媒体记者参加。最终经评议,参会听证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处理决定。

最终案件通过公开听证确保了不起诉权的正当行使,既感化、教育了犯罪嫌疑人,又增强了社会公众对“长江大保护”“十年禁捕”等重大决策部署的理解,起到了很好的宣传引导作用。据了解,案件中的一些村民已自愿加入义务护江员队伍,用巡江护渔的方式,传播禁渔知识,守护长江。

编辑/白龙